《慈善法(修订草案)》10大看点
1.强调党对慈善工作的领导,建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、加强慈善活动综合监管;
2.注重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、助力共同富裕,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设立基金会、慈善信托;
3.新增“应急慈善”章节,总结地方经验、回应实践需求;
4.明晰慈善信托定位,慈善信托与慈善组织规范要求逐渐趋同。
5.区分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和慈善信息平台,强化违法募捐法律责任;
6.个人求助首次入法,初步明确求助人、信息发布人、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义务与责任;
7.优化税收优惠等促进措施,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有望破题;
8.支持慈善组织的多元化发展,鼓励发展社区慈善;
9.注重慈善创新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慈善应用鼓励慈善国际交流;
10.进一步厘清《慈善法》调整范围,其他法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、无规定参照适用《慈善法》。